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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目的與推動要點

(一)計畫架構:

(二)計畫背景及目的:
1.配合教育部推動節能減碳與能源基礎教育,深化能源科學教育,有效達成節能減碳,提升生活素養及培育能源科技人才目標,特依能源國家型科技人才培育計畫暨教育部補助推動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導型計畫要點,訂定本計畫。
2.為因應全球環境變遷及配合台灣廿一世紀議程;國家永續發展願景與策略綱領繼續推動學校環境及能源教育,依據推行成果,持續加強推廣活動。因此,先後提出各種「永續環境-節約能源」之政策,並積極推行能源科技教育,建立全民環保節能共識。
3.配合政府頒布之「我國現階段環境政策綱領」,開宗明義的指出:「環境係國家資源,為國民生存及生活之憑藉,其品質良窳,攸關國家與社會之發展。為提升環境品質,增進國民福祉,特就此嚴重迫切及優先順序,訂定現階段環境保護政策綱領,以為政府與國民共同推展環境保護之依據。」明確指出保護自然環境,維護生態平衡以求世代永續利用,並追求合於國民健康、安定、舒適的環境品質,以維護國民生存及生活環境免於受害。在其綱領之策略中亦明示:「推動環境教育宣導,提升國民環境意識,加速培訓人才,發展環境保護科學與技術。」並強調如何保護自然、社會及人文資源,並使資源做合理有效利用,及加強環境教育及研究發展。」由上述可見能源教育已成為環境教育的基石,並提升環境教育品質。
(三)推動要點:
  透過教育的過程將能源的概念、技能、態度、倫理及價值觀讓全民了解,以達資源永續利用,維護環境品質及生態穩定的一種教育。由於時代變遷,觀念亦日新月異,實施能源科技教育必需把握三個要點:
1.了解能源科技教育的意義;
2.從環境中學習了解能源科技教育的指標;
3.落實能源科技教育,才能達到能源科技教育的目標。
  本縣為配合全國能源科技教育政策,訂定「金門地區各級學校推動能源科技教育實施計畫」,加強學校及社區民眾能源科教育工作之推展,第一期(從民國99年9月至100年12月)辦理各種不同能源教育研習,聘請大學院校專家學者,能源教育中央輔導團指導委員蒞金講授能源科技教育議題,培育能源科技教育師資。在政府之督導下,重新規劃能源科技教育之新課題,並加強各項校園能源科技教育管理機制之建立。在教學上、活動上、設施上有個正確的引導,將是未來落實能源科技教育之重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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