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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1起)

公告消息

標題 請學校及幼兒園要求承辦人於汛期前更新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緊急連絡人」資料,如說明,請查照。
類別 防災公告 年度 106
公告單位 花蓮縣教育處 公告時間 2017/4/14 上午 10:58:35
網址 https://csrc.edu.tw/
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103年11月12日臺教學(五)字第1030154442A號令頒「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及所屬機構災害防救要點」辦理。
二、 鑑於去(105)年「莫蘭蒂」、「馬勒卡」、「梅姬」等颱風所帶來重大財產損失情形,教育部業於106年3月28日以臺教學(五)字第1060042248號函請於5月1日汛期前完成災害防救組織與各項防汛整備工作,爰請要求貴校及幼兒園檢視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網址https://csrc.edu.tw/)「緊急連絡人」(校/園長、校園安全業務主管、校園安全業務承辦人)資料,並於汛期前完成更新作業。
三、 另汛期將至,應確實執行各項防汛整備工作,如因人為疏失未完善防災工作致釀災情者,將檢討相關人員責任。
相關文件
活動相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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